2009-09-08╱蘋果日報╱第A17版╱論壇╱揭仲
媒體報導,在華府敦促下,我方已針對兩岸CBM定出策略,近期將啟動此程序。筆者絕對贊成兩岸能就「軍事互信機制」達成協議,但談判過程中務必先釐清我方「軍事互信機制」和大陸片面所提「軍事安全互信機制」間的差異,以免台灣在後續磋商落居下風。
台灣方面自馬總統以下各級行政官員所提的「軍事互信機制」,是類似以往美蘇所建立的「信心建立措施」(CBMS),是國與國之間以對等地位所建立的軍事互信機制,國際間對其內涵有一定的共識。大陸官方在2004至2005年,原本也是用「軍事互信機制」;但胡錦濤在2008年12月31日的談話中,卻改成了「軍事安全互信機制」,而在名詞改變後,大陸官方始終未對內涵作出明確的定義。
大陸學者對「軍事安全互信機制」的詮釋更讓人充滿疑慮。軍事科學院少將研究員羅援就指出,「軍事互信機制係國與國之間的一種信任措施,而胡(錦濤)提出的『軍事安全互信機制』是根據兩岸『特殊情況』所做的『特殊安排』」,表示大陸反對任何可能影射中華民國主權意涵的軍事互信機制。
簽署勿操之過急
其他學者甚至指此機制,「在國際社會中都不能損害一個中國基本架構和原則」、「反台獨必然成重要內容」等。這些「前提」台灣根本不可能承認,卻始終未見大陸官方澄清。
此外,中國對馬總統數度要求撤除飛彈的呼籲,沒釋出善意;大陸學者還提出許多條件包括(1)兩岸軍事交流和「軍事安全互信機制」是兩岸間的事,第三國不能介入;(2)機制建立過程中,對台軍購問題應設限;(3)台灣方面與外國就以大陸為對象所進行的裝備、人員和情報交流,要逐步終止。對這些苛刻的條件,大陸領導階層也始終沒有出面澄清。
歷史經驗顯示,大陸官方在對外談判時,最常先要求對手承認中共官方所宣示的某些名詞或口號,然後在後續談判過程中,再不斷從這些名詞或口號衍生出許多框架和原則,藉此困擾對手。因此,台北和華府在推動兩岸簽署CBM過程中,絕不能操之過急、掉以輕心!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90908/31923193/
近期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