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刊載於 2016年05月23日 蘋果即時論壇

一如各界原本預期,蔡英文總統在就職演說未提「九二共識」;但筆者認為有兩段話值得各界多加思索,因為這二段話似乎技巧性地,對中共外長王毅今年2月26日在美國的「中華民國憲法規定」說,做了若干「交待」。

第一段是在「區域的和平穩定發展及兩岸關係」部分,當談到「我們將謹守和平原則…來處理相關的爭議」後,馬上接「我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當選總統,我有責任捍衛中華民國的主權和領土」,然後才加入「對於東海及南海問題,我們主張應擱置爭議,共同開發」。

首先,若是要宣示對東海及南海主權爭議的態度,似乎不用中間那段「我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當選總統,我有責任捍衛中華民國的主權和領土」;因為加了這段,不但影響文字流暢,也與民進黨傳統支持者的光譜有所牴觸。其次,加了這段後,則蔡英文總統有責任要捍衛的領土,除南海和東海外,理論上就還包括憲法第四條關於中華民國領土的「固有疆域」。而此一「固有疆域」,最起碼在法律上還未變更。

第二段是在談到92年「既有的事實與政治基礎上,持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與解釋這個「既有政治基礎」的關鍵元素,中間突然插入這段「新政府會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處理兩岸事務…造福兩岸人民」。同樣地,加入「憲法、兩岸條例」這段文字,不僅失去流暢性,邏輯上也顯得突兀。很難不讓筆者認為,是要在闡述兩岸關係時,刻意再提一次「憲法」,同時強調「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因為,加上這段,似乎使「憲法」和「兩岸條例」成為後面四個關鍵元素的「基礎」或「原則」;更重要的是,在此提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民進黨政府固然可以解釋該條例是兩岸交流與協商的基礎,但卻很難讓人不去對該條例第一條「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的文字,作番聯想。更何況,蔡英文是2008年陳水扁(含)以來,第一位在就職演說中提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總統。

筆者承認,這些是對演說全文的「詮釋」,但這或許是整個撰稿團隊的技巧所在。如果習近平要選擇「緩和、觀望」,則這種「詮釋」,就可被當作理由;假使習近平還是要「地動山搖」,則這種「詮釋」,最起碼可作為民進黨政府向華府強調「責任在北京不在台北」的章本。總之,這篇技巧的演說,既回應美國白宮國安會亞太資深主任康達18日所說「希望台海雙方可以繼續展現彈性」,也對王毅「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作若干「交待」。接下來,就看習近平選擇如何「詮釋」了!(作者:揭仲     淡江大學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所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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