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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仲的國防與中共軍事專題研究

國防, 中共軍事, 南海問題 (email : ly10717b@gmail.com)

三月 2019

揭仲:國軍自製潛艦服役後,對兩岸戰力對比帶來什麼影響?

國軍期望藉擴編潛艦部隊,大幅增加中共在台海用兵的不確定性,影響中共決策階層以武力解決台灣問題的決心。

特約撰稿人揭仲 發自台北 2019-03-31

中華民國海軍「潛艦國造」案上周四有了重大進展。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3月28日召開秘密會議,聽取了執行建造的「台灣國際造船公司」所起草的《潛艦合約設計報告》。海軍也將台船與中科院所獲得的敏感裝備輸出許可與合約文件匯整好供立委查閱,並說明獲得狀況。朝野立委最後同意讓本案向前進行,進入最重要、為時21個月的「細部設計」階段,也同意海軍開始準備建造原型艦。
若一切順利,中華民國海軍希望在2040或2042年前,完成包括原型艦在內共7至8艘新潛艦,加上2艘性能提升後的「劍龍級」,組成10艘潛艦的水下戰力。這也是中華民國海軍第一次擁有成規模的潛艦戰力,對解放軍形成了新的牽制、反擊力道,也大幅增加解放軍攻台計畫的不確定性。
海軍為何需要10艘潛艦?又打算運用這10艘潛艦執行哪些任務?從海軍歷年向立法院提交的專案報告,以及學術研討會釋出的訊息,大致可以整理出四項戰時任務:
一、執行海上護航與開闢安全航道,維護台灣海上交通線安全。
二、襲擾中共海上石油運輸線和破壞中共戰略設施,降低中共國家動能。
三、以伏擊、佈雷與特攻作戰摧毀或攻擊共軍基地,降低中共軍事動能。
四、聯合友軍執行海上聯合截擊、攻擊共軍登陸船團,削弱其海上投射攻台能力。

(閱讀全文請至端傳媒網站)

原文:《揭仲:國軍自製潛艦服役後,對兩岸戰力對比帶來什麼影響?》 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80401-taiwan-new-submarine-operation/?utm_medium=copy
© 端傳媒 Initium Media

八艘新潛艦能再為台灣防衛做什麼?(轉載自2019年3月20日第1672 期新新聞)

海軍最終希望在二○四○或四二年前,完成六至七艘新潛艦;加上原型艦與兩艘性能提升後的劍龍級潛艦,組成水下戰力。然而仔細分析國防部對潛艦運用的構想,發現存在若干問題……。
揭仲

 

國軍「潛艦國造」案的「合約設計」即將告一段落,台船公司所擬具的《潛艦合約設計報告》預計可於本月二十一日完成,代表國軍自二○一四年起所推動的「自製防禦潛艦」計畫已來到關鍵節點。立法院也計畫在本月底召開祕密會議,確認是否讓本案進入最重要、為時二十一個月的「細部設計」階段,並啟動原型艦的建造準備工作。

執行布雷、特攻與海上攻擊

海軍最終是希望在二○四○或四二年前,再完成六至七艘新潛艦;加上原型艦與兩艘性能提升後的劍龍級潛艦,組成擁有十艘潛艦的水下戰力。

根據歷年國防部釋出的資訊和相關官員在立法院的詢答內容,可知在台澎防衛作戰中,國軍潛艦除了在共軍登陸船團發航後,協同友軍執行聯合截擊作戰外,還將執行下列任務:

一、在共軍登陸船團尚未發航前,執行潛艦封鎖作戰、潛艦布雷作戰與實施特種作戰;二、在作戰的全程中,協同友軍甚至單獨執行聯合反封鎖作戰或反隔離作戰;三、襲擾中共海上石油運輸與破壞戰略設施。

依國防部構想,未來若共軍出現武力犯台的徵候,則我軍潛艦必須在短時間內,隱密航行至大陸沿海重要位置,進行情報蒐集;並於適當時機接受指令,實施「布雷」、「特攻」或「海上攻擊」,以便在中共武力犯台初期與登陸船團發航前,立即展現震撼效果,打亂共軍作戰節奏。

尤其是未來國軍這十艘潛艦都可發射潛射反艦飛彈,只要配合先進指揮管制系統,就可在高威脅區域外發動遠距攻擊,完成潛艦封鎖作戰。若再搭配自航水雷,就可在距目標區二十公里外的海域將水雷射出,並依據預先設定的航行路徑、深度與終點等航行至選定的目標區,例如共軍進出港航道或船團集結區等,執行攻勢性布雷作戰。

搶占共軍封鎖台海的潛艦伏擊區

在聯合反封鎖作戰或反隔離作戰任務方面,依國防部先前的評估,共軍潛艦若要全面封鎖台海,可部署伏擊區有十六處,多集中於台灣東部海域,高雄、基隆商港附近僅各有兩個伏擊區,另外在台北飛航情報區邊緣海域還有六處預備伏擊區。戰時共軍潛艦若能控制這些伏擊區,不僅可切斷台灣對外海上交通,更可隔離我軍疏泊至外海進行戰力保存的海軍主力,使其無法在共軍船團發航時返回攻擊。

面對此一威脅,國軍應平時固定派潛艦進行前述伏擊區巡邏,在戰時則應於共軍潛艦進入前先期完成部署。事實上,國軍就是根據此一作戰構想,以戰時所要掌控、最重要的反潛伏擊區數量為基準,再計算每一伏擊區所需潛艦兵力常數、任務所需時間、往返伏擊區所需時間、整補時期、妥善率與現有潛艦兵力等因素,得出至少還要再增加八艘潛艦的需求。

此外,在海軍與國防部中,也不乏主張應派潛艦執行襲擾中共海上石油運輸線與破壞戰略設施等任務。其中在「破壞敵軍戰略設施」方面,可將焦點指向中共為了在二○年前,把戰略儲油標準由三十天提高至九十天,於舟山、鎮海、黃島和大連等港口附近所興建的大規模戰略儲油設施,希望藉此提高衝突的代價,創造「懲罰性嚇阻」的效果。

潛艦發動攻擊時易暴露行蹤

國防部還希望藉擴編潛艦部隊,使中共將資源轉用於守勢的偵潛、反潛等項目,減少在短程彈道飛彈、巡弋飛彈、潛艦、戰機等攻勢武器的投資。國防部先前曾估計,若我方順利籌獲八艘潛艦,中共必須在反潛兵力上面進行大量投資因應,包括空中反潛、水面艦、潛艦、掃雷等兵力與水下監偵系統,共約七百七十餘億美元。

然而,仔細分析國防部對潛艦運用的構想,可以發現存在若干問題:

一、國防部賦予潛艦的任務種類繁多,已超過十艘潛艦能負荷的程度。國防部或許認為可分階段執行,卻忽略了計畫複雜度愈高,執行時愈容易發生「摩擦」。例如要將部署在中共基地外的潛艦轉用至其他海域,可能比想像中困難許多。

二、潛艦雖可獨立在共軍重要基地外執行「潛艦封鎖」,但當潛艦發動攻擊時,就很容易暴露行蹤,使中共有機會在渡海攻擊前,先消除我方潛艦對登陸船團的威脅。特別是中共近年在光學衛星及「合成孔徑雷達」衛星系統方面已有相當成果,對「照射區」水下四十至七十公尺深度內潛艦的航向、路徑、波紋等,有一定的監控能力;而潛艦發動攻擊、換氣或實施通信時的潛航深度很少超過三十公尺。

三、過分高估襲擾中共海上石油運輸線及破壞戰略儲油設施的效果。就算不考慮在大洋上如何識別何者是運往大陸的油輪等問題,除非我方在襲擾中共海上石油運輸線的同時,仍能維持石油進口,否則最先體力不支的應是我方。

https://www.new7.com.tw/NewsView.aspx?t=TOP&i=TXT201903201714455DF&fbclid=IwAR2oF4AiDMMERzZbpG-yJrAtxTZ0JHUGrd8NRTR5cWqNHPrcten_D46j5so

國防軍能提高國軍聯合作戰效能?(轉載自2019年3月6日第1670期新新聞)

當前國軍在執行現代化聯合作戰上仍有許多改進空間,但取消三軍司令部,並將陸、海、空軍打散配置各作戰區管制,是否就一定有助於提升聯合作戰的效能?

 

取消三軍司令部有助聯合作戰?

自軍種司令部退出作戰指揮鏈後,國內就一直不乏應取消軍種司令部並朝「國防軍」轉型的聲音。持這種主張者認為在軍事上,軍種司令部的存在不僅使國軍組織不夠精簡,更因軍種本位主義的影響,導致聯合作戰的效能難以提升。

至於國防軍的核心內容,依照媒體報導,包括取消三軍司令部,改為地面、海上、空中部隊指揮部,並統一由國防部指揮;戰時則將陸、海、空軍打散,由參謀本部依敵情配置各作戰區管制。

誠然,當前國軍在執行現代化聯合作戰上仍有許多改進空間,但取消三軍司令部,並將陸、海、空軍打散配置各作戰區管制,是否就一定有助於提升聯合作戰的效能?

以遂行聯合作戰最成功的美國為例。在美國國防部下,仍保有陸軍部、海軍部與空軍部;這三個軍種部雖已退出軍令系統的作戰指揮鏈,但在軍政系統的建設管理鏈上仍扮演重要功能,與我國陸、海、空軍司令部的現況相同。

事實上,保留軍種司令部以協助國防部執行軍種的建設與管理,並非只是軍隊人數眾多、防衛範圍廣,或是執行海外遠征作戰的國家才有的現象。以日本自衛隊為例,不僅總兵力規模約二十三萬與我國接近,在主要任務上也與我國的大型島嶼防衛型相近。

日本「統合幕僚長」經驗值得警惕

而日本自衛隊在○五年七月國會表決通過《防衛廳設置法修正案》與《自衛隊法修正案》,將指揮權移交給以新設「統合幕僚長」(類似我國的參謀總長)為首長的「統合幕僚監部」(類似我國的參謀本部)後,仍然保有與我國陸、海、空軍司令部功能類似的陸、海、空自衛隊幕僚監部,負責作戰行動以外的採購、補給和人事等行政事務。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依照我國《國防法》、《國防部組織法》和《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法》等相關規定,我國參謀總長同時具備「部長軍令幕僚」、「軍隊之腦」與「戰時聯合作戰司令官」等三重身分;而美國參謀首長聯席會議主席與所轄聯合參謀部僅有前兩種身分,不實際負責直接作戰指揮,反而與日本自衛隊的「統合幕僚長」類似。

日本統合幕僚長既要擔任首相和防衛大臣的最高軍事幕僚長,提供有關政治和戰略方面的諮詢建議,還要基於聯合作戰視角領導防衛力量建設,更要進入作戰指揮鏈負責軍令指揮。

而日本在一一年後,開始注意到「統合幕僚長」身兼多重任務,導致負擔過重、難以兼顧,讓聯合作戰指揮未能得到應有關注,遂提出「新設中央司令官」或「增設統合幕僚副長」等建議,以減輕統合幕僚長的負擔,並提升聯合作戰的效能。

海空軍打散配置,將削弱作戰效率

從日本的例證可知,儘管有陸、海、空自衛隊幕僚監部擔負建設管理工作,統合幕僚監部的負擔仍然過重,無法專注於聯合作戰指揮與訓練任務。因此,我國若取消軍種司令部,則相關行政管理職能還是得由業務已十分繁重的國防部與參謀本部承接,勢必導致後兩者的負擔過重,既危及作戰指揮效能,也同時增加平戰轉換時間。俄羅斯在一九九八年一度取消陸軍總司令部,卻隨即又在二○○一年重新恢復設置,就是發現在陸軍總司令部撤銷後,俄羅斯國防部與參謀本部反而被一堆與戰略決策、聯合作戰規劃無關的業務淹沒。

至於「國防軍」的另一個核心內容是,將陸、海、空軍打散,由參謀本部依敵情配置各作戰區管制,則似乎比取消三軍司令部更令人質疑。

根據國軍「大型島嶼防禦」的主要任務型態、共軍戰力成長與共軍武力犯台的作戰模式等因素,未來國軍遂行台澎防衛作戰時,其實就只有一個包含台灣本島及周邊海空域的聯合作戰區。合理的方式應該是將海軍、空軍與飛彈部隊的主力,甚至陸軍防守關鍵要地的地面部隊,統一集中由參謀本部聯合作戰指揮中心直接管制,來遂行聯合作戰。

在此一架構下,國軍目前的北、中、南與花東等作戰區,其實只是防衛特定地區的「作戰分區」,所執行的頂多是「聯合地面防衛作戰」,這與美軍的聯合作戰司令部與共軍軍改後的戰區,需擔負一至數個戰略方向的聯合作戰任務相去甚遠。

將海空軍打散並配置到各作戰區,只會增加參謀本部聯合作戰指揮中心與任務部隊之間的指揮層級,也模糊了任務重點,徒然浪費海空軍兵力,嚴重削弱聯合作戰的效率。

https://www.new7.com.tw/NewsView.aspx?t=TOP&i=TXT20190306184117YGN&fbclid=IwAR1ja2VhZnBcCczQCC9JTbE7eWKMYAJwxM0oJtvlfHXSbraoII71K0YL1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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