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關鍵的是,在國軍訓練場地與訓練能量已趨近飽和的情況下,國防部能替每年新增的數萬義務役士兵提供何種訓練與服役內容?

以陸軍戰鬥部隊志願役士兵訓練過程中最重要、為期13周的基地訓練為例,近年每年能進訓的地面部隊營級單位不超過60個;依現行國軍常備地面部隊(包括陸軍與海軍陸戰隊)旅、群級單位約20個計,國軍每年基地訓練的訓量其實已趨近飽和。換言之,在「雙軌制」下,這些於步兵海岸守備旅中服役的數萬青年,在一年的服役生涯中,絕大多數恐怕只能接受8週入伍訓練、8週專長訓練,與12週駐地訓練,沒機會接受最重要的基地訓練。

在無法接受基地訓練,承平時期又無那麼多海防陣地可戍守的情況下,這些役男在完成駐地訓練後,剩餘的服役時間說不定就只能在營區內,反覆實施科目有限的訓練或勤務。倘若如此,則不僅對義務役士兵戰技的再精進助益有限,還可能引發義務役士兵對國軍的怨懟!

一言以蔽之,在國軍訓練能量有限、又難以大幅擴充的情況下,是否有必要一定得恢復一年的義務役?還是參酌國軍實際的訓練能量,只把目前四個月的軍事訓練役改為八個月至十個月的義務役,讓役男接受完整的駐地訓練後即退伍轉為後備役?值得國防部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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