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仲指出,國造潛艦原型艦的測試過程依序包括安裝檢測、單機測試、系統測試、組合測試、廠試、靜態測試與試航等,原本就遠較水面軍艦廣泛複雜;加上國造潛艦是幾近全新的設計,雖然造艦團隊已克服不少艱鉅的障礙,但在缺乏潛艦製造大國完整的技術輸出與技術指導的情況下,整個測試過程寧可拉長以求徹底找出任何可能的風險,以便替後續量產型潛艦制定合格的標準;許多潛藏問題也可能會在接下來的測試階段陸續浮現,屆時造艦團隊也需要足夠的時間找出解決方案,若涉及到裝備的更動,整個修改時間還會拉得更長。

揭仲也表示,未來量產的7艘潛艦中,後續數艘應會安裝原型艦所沒有的消音瓦與鋰電池,戰鬥系統等也可能會有若干的更新;且整個量產計畫近20年,期間包括人工、材料與裝備的成本變動又要如何估計? 這些因素都會讓國防部今年下半年就編出的特別預算,在精確度方面嚴重不足。

揭仲建議,國防部應該等相關測試進行到一定程度,主要項目的風險已在可控範圍時,再開始編列預算;另外在中船頂多只能同時建造2艘的情況下,或許該考慮將7艘潛艦分成至少2個特別預算。例如量產的第1艘至第3艘是第一個特別預算,第4艘至第7艘則因為安裝消音瓦、鋰電池、系統升級與物價變動等因素,編列第2個特別預算,讓預算內容能有一定的精確度。

/https://udn.com/news/story/10930/695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