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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仲的國防與中共軍事專題研究

國防, 中共軍事, 南海問題 (email : ly10717b@gmail.com)

十一月 2025

揭仲觀點:從美中經濟暨安全檢討委員會年度報告看中共武力犯臺 (轉載自2025年11月27日 奔騰思潮 )

共軍2027年犯臺機率為何偏低

2035年可能是和統與武統之間的關鍵轉折點

共軍仍無法在短時間內轉換為攻臺作戰

資助第三國軍事項目宜從長計議

中共雖然對目前兩岸情勢感到不滿,但短期內把武力犯臺列為優先選項的可能性仍舊偏低。首先是軍事上,共軍2027年應該還無法具備武力犯臺時,能在美軍干預產生足夠影響前,於臺灣周邊創造絕對有利態勢的把握。更重要的是,現階段北京之所以將「和平統一」列為優先選項,並不完全是統戰口號,而是服膺對國家目標的追求。

至於北京何時會考慮將武力犯臺改為優先選項?筆者的看法與報告類似,即2035年會是一個關鍵轉折點。在2035年後,隨著中共在軍事上「速戰速決」的信心增加,與領導階層對2049年國家統一的焦慮感快速上升,確實有可能讓北京開始考慮將犯臺列為優先選項! (圖片擷取自 奔騰思潮網頁)

/https://www.lepenseur.com.tw/article/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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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軍事對峙?與那國島部署中程飛彈 “天下圍中"美要台灣買單? (轉載自2025年11月24日 公視新聞網 PNN 公視尖鋒對話)

來賓

沈明室(國防安全研究院國家安全研究所研究員)

揭 仲(中華戰略前瞻協會研究員)

圖片擷取自 公共電視 尖鋒對話 Youtube

#台灣有事#危機存亡事態#中日關係#高市早苗#軍演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GP4-vPMwN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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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仲專欄:中共對臺海之法律戰已悄然升級 (轉載自2025年11月21日 風傳媒)

研判中共這些新海上行動模式的用意,除了在中線以東建立更多管轄的例證,持續侵蝕我方的有效管轄外;對金門等外離島的禁限制水域,不排除是想更進一步將我方的管轄「空洞化」,以便向外界宣示我方已無力在金門等外離島的禁限制水域範圍內維持有效管轄,然後由中共取代,以支援北京對臺灣海峽的法律戰訴求。

近期開始出現中共海警船,也跟著大陸漁船穿越中線,進入中線以東的澎湖水域。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當我方海巡船艦未採取行動時,中共海警船也按兵不動;但只要我海巡船艦擬對越界捕魚的大陸漁船執法,這些海警船就會立刻上前,嘗試妨礙我方執法,例如插進我方海巡船艦與中共漁船之間,並開始對這些在澎湖海域作業的大陸漁船,採取諸如登檢等管轄行為。

如今中共執法船與公務船不僅大量進入金門禁限制水域,還連日派多艘商船等民間船隻,刻意在禁限制水域範圍內停留、關閉AIS,甚至下錨,就是吃定我方派駐金門的海巡艇,在噸位與數量等方面,都難以和附近中共優勢海上武力抗衡;遂藉這種同時派多艘船隻侵門踏戶的方式,製造我方沒有能力在禁限制水域內執法與實施管轄的情形。研判中共之目的,已不僅是侵蝕我方對金門禁限制水域的有效管轄,不排除是想一舉「架空」我方的管轄。

/https://www.storm.mg/article/1108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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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仲專欄:F-16C/D Block 70戰機延遲交運,國防部能做甚麼? (轉載自2025年11月7日 風傳媒)

在軍售「發價書」標準條款中,不僅不存在「罰則」,還載明「任何歧見,必須由雙方政府協商,不得將其交由國際法庭或第三者解決」。這些標準條款,使我方無法如一般商業合約,能依照遲交情形,要求主合約商支付罰金,也不能透過提起訴訟或送交商業仲裁。

軍售的付款本質上屬於「預收款」,確保美國國防部在代替採購國執行專案管理的過程中,能有穩定、足夠的財源,與全案實際執行進度並無直接關聯。事實上,美國國防部是等全案結案時,才會仔細核算採購國實際應支付的金額,並提供最終帳單。

在軍售「發價書」的標準條款中,不存在SOSA或RDP條款這二個機制,必須由雙邊政府另外簽署相關協議才能適用,但我方都不在其中。

國防部更應緊盯在延遲交運期間,合約商有無將解決問題過程中所新增、卻不應歸責於我方的支出,計入向我方收取的價款內;若發現這種情形,應比照長程預警雷達的先例,發函美國國防部提出抗議,並爭取退款。(圖片擷取自風傳媒網頁)

/https://www.storm.mg/article/11079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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