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第64頁談到對共軍實施遠距、先制打擊的時機時,僅提及「俟敵進犯徵候明確」,即可對共軍「犯臺部隊作戰集結能量及關鍵節點」發動「先制打擊」,未強調需在共軍已對我發動攻擊後才實施;其中是否有深意,目前還不得而知。相形之下,110年版僅說明「遠距打擊」在防衛作戰中如何運用,並未觸及「先制打擊」的發動時機。
若仔細比較112年版與110年版關於「防衛作戰構想」的敘述,還是可發現下列二點變化:
第一,112年版更重視「遠距制敵」。在第63頁談到如何應付共軍進犯時,新增「對敵實施反制」,還列在「重層攔截」與「聯合火力打擊」之前。
第二,凸顯「聯合國土防衛」作戰在「重層嚇阻」中的重要性。明顯是想在原本以「中國大陸-臺灣海峽海空域-濱海-灘岸」為殺傷區,所設計之多層次打擊火力的基礎上,再增加由「灘岸-岸際-縱深地帶及城鎮-淺山城鎮」所構成、另一個向臺灣本島內陸延伸的多層次防禦地帶,以進一步擴大防衛縱深,來提升持續作戰能力,不讓共軍達到於短期內佔領全臺灣的目標。(圖片擷取自風傳媒網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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