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十起歐洲與美國在印太地區的盟邦軍艦通過台灣海峽時,共軍在台灣周邊的活動模式,呈現出下列四種特性。
第一,自2024年7月起,當美國以外的國家派軍艦穿越台灣海峽時,共軍都會派出數量頗多的軍機及軍艦,進入台灣周邊空域與海域。
第二,當出現某國首次,或時隔多年再度派軍艦穿越台海時,共軍會升高在台灣周邊軍事活動的強度。
第三,共軍在當天或次日在台灣海峽採取具「法律戰」意義的行動,即派軍機在海峽中線以東採「限航區穿越飛行」模式。此外,派軍艦到中線以東監控,也有藉外國軍艦航行台海的機會,建立中共軍艦在中線以東維護權益、進行巡弋的例證。
第四,在2025年後,共軍對美國以外的國家軍艦穿越台灣海峽之行動,所採取的反應措施有升高的跡象;例如在2025年迄6月6日的兩起案例中,共軍除派軍機穿越中線並執行「限航區穿越飛行」,並升高在西南空域的軍事活動外,也都在同日實施「聯合戰備警巡」。
研判中共的動機除表達不滿外,更重要的是以具體行動支持其對台灣海峽的法律戰,對抗其他國家軍艦藉通過台灣海峽,支援美國對台灣海峽「航行自由」的訴求。(圖片擷取自 國防安全研究院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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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正因為準備時間較短,使共軍在4月1日與2日,其實是「聯合戰備警巡」的擴大修改版,以致演練科目與場景較少,所以共軍東部戰區在4月1日及2日發布消息時,只分別稱為「聯合演訓」與「演練」,而不像「聯合利劍—2024A」與「聯合利劍—2024B」,是稱之為「演習」;甚至在4月1日,也未單獨賦予額外的代號,如同已常態化的「聯合戰備警巡」。
在4月1日與4月2日的共軍演練中,有四大值得注意的特點。
第一,中共首次公布於台灣周邊演訓中,動用空射型鷹擊21高超音速反艦飛彈。
第二,4月1日,共軍同時在台灣北部、台灣海峽與台灣西南至東南空域,各派出一支「體系化打擊機群」,與位在台灣東南方約400公里海域的山東號航艦戰鬥群,和其他在台灣周邊之中共水面艦,聯合執行對台灣的「聯合封鎖作戰」與「聯合火力打擊作戰」。
第三,中共繼去年10月14日「聯合利劍—2024B」演習後,再次創下派海警船直接跨越海峽中線與侵入我東部鄰接區的例證,並支援北京對台灣海峽之法律戰訴求。
第四,是山東號航艦戰鬥群的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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