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仲今受訪說,中共後續可能的手段,包括以護漁或管理漁民海上作業秩序為名義,派執法船隨中共漁船進入金門等外離島的禁限制水域,甚至在我方禁限制水域內執行對兩岸漁船的登檢,並以喊話的方式對我方海巡船艦實施口頭「驅離」,以便在我方依法所劃設的禁限制水域範圍內建立執法的新事實;又以具體行動向我方和國際宣示,拒絕承認我方有依據自身法令設置禁限制水域,並對海上漁業活動進行管理的權力,以支援其對台灣海峽的法律戰。
揭仲認為,儘管有前述行動,中共還是會將局勢控制在兩岸執法單位之間,不會主動實施以武力犯台為想定的大型軍事演習;除非雙方執法船艦之間又發生嚴重的擦槍走火意外,導致其執法船艦受損或人員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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