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仲表示,他支持國造潛艦以強化防衛戰力,但量產預算的編列還是應該按部就班,不宜在海上測試還未開始、量產構型還無法確定的情況下,就編列金額龐大、長期程的國造潛艦量產預算,導致國造潛艦量產預算的精確度嚴重不足。
因為明年預算需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並送立法院審議,但國造潛艦原型艦的海上測試,恐怕要到今年9月才會開始。換言之,國防部目前已編好、將在8月底送達立法院的國造潛艦量產預算,根本是在原型艦海上測試還未開始、設計與建造的變數尚未釐清、量產購型還無法確定前,就先編列長達14年、高達2840億的量產預算;就算行政部門承諾會等海上測試通過後才動支,也無法改變量產預算編列內容精確度不足的事實。
若國防部明年真的需要若干經費進行量產的規劃與準備,還是有合法、合理的程序可依循;就是在不跟量產計畫綁定的情況下,先編列「國造潛艦量產籌備」預算,或直接在「武器選擇先期作業費」內編列所需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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