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也該面對的是,當政府從115年起,透過編列高額特別預算、其實就是舉債的方式,硬是將「總體國防支出」墊高到GDP的百分之三;等這些特別預算執行完畢後,在華府無論民主黨與共和黨都普遍認為我國防支出不應低於GDP百分之五的情況下,屆時華府是否有可能接受我方「總體國防支出」佔GDP的比例,再降到百分之三以下?

在GDP膨脹速度超過總預算規模的成長速度甚多、華府持續要求我國防支出不得低於GDP的百分之三、政府也不可能持續舉債不斷編列高額武器採購特別預算的情況下,透過加稅來擴大總預算的規模、進而大幅拉高國防部年度預算的編列數,似乎已越來越無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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