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日友好萬一碰上戰爭,是否承受得住考驗,美日兩國才在離台灣最近的與那國島,部署反艦飛彈,但是日本新聞通信調查會2026年最新民調,76.7%受訪者對中國可能對台動武感到危機,但若臺灣遭到軍事攻擊,超過8成受訪者不支持自衛隊直接參戰,僅9.9%支持日美共同作戰。美日安保條約究竟能為台海安全提供多少保障?日本政府的安全政策、憲法限制與民意立場,又將如何影響台海局勢?歡迎加入《尖鋒對話》,一起深入探討。(圖片擷取自 公視尖鋒對話 Youtuber 網頁)
來賓
揭 仲(中華戰略前瞻協會研究員)
施孝瑋(軍情與航空網站主編)
揭仲對《中天新聞網》表示,此次絕非大陸海上民兵船隻首度出現在台灣東部敏感海域;事實上,在2021年7月30日上午,海巡署東部分署就曾發現2艘大陸籍漁船,「瓊三亞漁72107號」及「瓊三亞漁72108號」進入蘭嶼周邊的12浬領海範圍內,隨即派出海巡艦艇前往驅離,並一路伴隨監控直到大陸漁船航行離開相關水域為止。
揭仲指出,從相關跡證顯示,2021年7月30日出現在蘭嶼領海範圍內的2艘大陸漁船,實際上是肩負情蒐任務的海上民兵船,理由包括:
一、當年7月30日仍在大陸官方發布的休漁期間內,該2艘漁船卻出現在遠離母港的蘭嶼海域。
二、從海巡署公布的驅離畫面可知,這些大陸漁船在上層結構加裝不少衛星天線。
三、中科院於當年7月27日、7月28至30日,以及8月2至4日,在屏東的九鵬基地規劃數波武器實彈射擊,蘭嶼則緊鄰這些演習區的東南邊緣。
揭仲表示,8月初該艘民兵船在大陸海警船艦與科研船的陪同下到達台灣海域,研判其動機除了如部分學者所擔心的,演練日後在海警掩護下,由民兵對海纜實施破壞外,未來也可能會執行下列任務。首先是在海警船艦掩護下,由民兵船假冒漁船實施對台灣東部的近距離情蒐任務,當我方海巡艦艇出面驅趕時,海警船則出面干預,一方面掩護擔任情蒐任務的民兵船撤離,同時在台灣東部海域創造執法、「護漁」的例證,支援其對台灣的法律戰訴求。
其次是未來大陸漁船可能在民兵船帶領、海警船護航的情況下,到台灣東部海域作業,創造漁船在此海域作業、海警船在此執法護漁的例證,支援其對台灣的法律戰訴求。
或許國軍更該思考的是,在引進具適型油箱與更大推力的F-16C/D Block70戰機後,是否該優先將這批作戰半徑更長、具備先進可執行對地面目標掃描與測繪之AN/APG-83 AESA雷達、籌載更重的戰機,投入對中國大陸東南沿海軍事目標的長距離打擊任務,增加國軍跨海打擊的火力與彈性。
華府為了使後續進行干預時,能減少國內與國際進行說服的變數,還是認為應等共軍首波的飛彈與火箭落在台灣和澎湖、讓中共在美國國內與國際間,成為毫無爭議、率先用軍事手段破壞現狀的行為者;故「強烈」建議國軍應先承受共軍的「第一擊」,然後才能對中國大陸東南沿海的軍事目標發動攻擊。
若國軍能讓F-16C/D Block70戰機具備對中國大陸沿海軍事目標實施長距離打擊的能量,並使這些單位在國軍偵測到共軍飛彈與火箭大量離地時緊急升空,就有可能在空中保持一支戰力相對完整的源頭打擊戰力;更重要的是,就算國軍的C5ISR系統受損,這些新戰機還是有可能藉Link-16或未來的Link-22,從友軍甚至美軍接收最新的指示與攻擊目標情資,繼續執行反擊任務。而F-16C/D Block70戰機更大的作戰半徑與武器酬載量,也使其執行對中國大陸軍事目標的長距離打擊任務時,在攻擊目標與接近路線上有更多的選擇,讓共軍被迫將相對不足的先進防空系統進一步分散。(圖片擷取自風傳媒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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